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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中心学校2019-2020学年度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编辑日期:2019-8-26  作者/编辑:陆秀红  阅读次数: 次  [关 闭]

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中心学校2019-2020学年度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成 交 公 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中心学校2019-2020学年度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JGJ-H-201908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0801

开标日期:20190826

第一成交供应商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华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第一成交供应商地址:六安市裕安区石婆店镇街道

第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六安市桃圆商贸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齐云西路桥旁桃园老年服务中心综合一楼内

主要成交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中心学校2019-2020学年度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及本项目招标文件。

采购人: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中心学校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

联系人:聂校长

联系电话:0564-2891236

公告期限:20190826日至20190830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中心学校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中心学校,联系人:校长   联系电话:0564-289123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营养办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中心学校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0826

 
版权所有:裕安区青山乡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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