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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乡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报道考核奖励办法(试行)

编辑日期:2019/12/23  作者/编辑:陆秀红  阅读次数: 次  [关 闭]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促进师生成长发展,宣传各校园各类主题活动,提升青山教育影响力。

二、具体实施

1.信息报道符合新闻消息、通讯特点,要素齐全,体现时效性。

2.由本单位分管教师、信息员撰写,结合实际,文字叙述通畅,检查审核到位,不出现违规报道、虚假报道、雷同报道,不出现错字、病句。

3.报道标题和导语,写清单位名称,不出现“我校”“我园”指代不明现象,常规消息建议不要主、副标题并用

4.注意时效性,不累积、突击报送。同一时期,开展同主题活动,报送更需注意典型性和时效性。同主题报道,在确保内容质量前提下,中心学校网站通常只刊发前三篇。

5.文本格式要求。标题宋体四号加粗,居中;正文宋体五号,首行缩进2字符,两端对齐,一至三段为宜;文末注明撰稿人姓名;文后附图片,横式,原图,居中,一至三幅为宜。

6.除常规新闻类信息,中心学校网站各版块栏目均可报送稿件,如佳作选萃、精选论文、名师风采等。

7.电子版QQ传送至青山乡教育工作宣传群(296283085),不重复传,传后一学期内无特殊原因不删除

8.重要或特色活动可另行QQ发送至裕安教育新闻报道群(687712481)、皖西日报社等教育或有教育专题的官方媒体平台。

三、考核奖励

1.每学期各单位报送数量。一贯制学校20篇,完全小学15篇,公办幼儿园及教学点10篇,中心学校各部门、民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自定。以上数量为最低标准,可以多报。每学期最后一周或绩效考核会议前三天,根据青山乡教育工作宣传群有效上传数字统计。

2.报道积分。所发信息报道在乡中心学校网站发布,一篇计0.5分;在区教育、政府网站或报刊发布,一篇计1分;在市教育、政府网站或报刊发布,一篇计1.5分;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政府媒体发布,一篇计2分。同主题报道,以最高级别计分。在非教育、政府部门直接主管的网媒、纸媒发布,不计分。

3.考核奖励。每学期传送至乡教育工作宣传群报道,数量达标,即为合格,校园长绩效考核加2分;数量达一半,加1分;数量不够一半,不加分。每学期在乡、区、市等教育、政府主管媒体发布,按积分合计分数的10%计分,另行在校园长绩效考核中加相应分数,绩效考核前须提交发布页面加盖公章纸质稿,未及时提供不加分媒体发布加分,上限3分。新闻类稿件在区级及以上教育、政府官方媒体发布,可以按照裕教秘[2017]49号文件要求,每季度末于裕安区教体局再行申请奖励。

四、相关说明

本办法自2019年秋学期执行,由中心学校负责后期细节征询、修订

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中心学校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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