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裕安区教育局和中心校文件的要求,经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校园雷锋和举行学雷锋征文比赛”的活动。
一、评选校园学雷锋活动要求如下:
1.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2.评选条件
(1)助人为乐,乐于奉献。能将雷锋精神内化为学习和生活中的自觉行为,积极参加“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爱”、“三节”、“创森”等教育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做到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关心他人,有突出事迹。
(2)信念坚定,品行优良。有远大的理想抱负,诚实守信,正直无私。有爱心、善心、同情心,孝敬父母,尊重长辈;爱学习、爱劳动,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社会公德。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进取,全面发展。能自觉抵制消极思想影响,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综合能力;具有正确的审美情趣,具备一至二项艺术特长,综合素质优秀。
3.表彰奖励
对受表彰学生颁发证书,并在学校宣传栏对获奖学生进行宣传。
二、学雷锋征文活动的要求如下:
1.每班要求二篇: 小学3—6年级; 中学7—9年级。
2.在3月31日之前上报至程璐老师处。
裕安区青山学校团总支
201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