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乡中心校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根据区纪委、教育局部署要求,结合我乡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利用半年时间,在全乡教育系统内集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会议上指出的:“五个有之”(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有之,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有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的有之,私办企业、大肆圈钱的有之,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的有之),针对当前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等现象,着力查处以下问题: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主要是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2、涉及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主要是在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3、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利用办证、入学、兴办公益性事业等机会,乱收费、乱罚款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 二、组织实施 1、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各相关学校和幼儿园要对照三项重点工作内容,结合实际和工作职责,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确保专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反馈、有结果。 2、开展线索排查,查纠违规问题。要重点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开展线索排查,各学校每月集中开展一次线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列出问题线索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和查办时限,建立工作台帐,逐项对账销号,确保问题线索件件落实。 3、严格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和腐败线索排查不力,听之任之,瞒案不报、有案不办、该立案没立案的或者所管辖干部有违纪违法线索未予查处而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要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而且要追究监督责任。中心校每季度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4、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源头预防。各单位要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对于典型性的问题,要查处一个,教育一片,做到举一反三;对于普遍性的问题,要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校成立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相关学校党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今年的重点任务抓,精心谋划部署。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工会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统筹推进专项工作,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2、广泛动员部署。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短信等各种平台和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扩大教师和群众知晓率,畅通发现问题渠道。各学校要组织召开党员干部参加的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并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专项工作的工作重点和举报方式;并利用公开栏、网站等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的各类信息。教育局纠风办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举报。(青山乡中心校举报电话0564-2891236)。 3、确保工作实效。教育总支对这项工作实行月通报、对工作不积极的学校进行约谈、调度,推动查处工作。专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暨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效能考评之中,作为评价“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主要依据。各单位要分别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本单位资料收集、报送等日常工作,每月14日前向中心校上报当月专项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报表及典型案例。
附件:
1.青山乡中心校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2.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统计表 3. 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有关情况统计表 4. 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联络人员表
2015年8月2日
附件1:
青山乡中心校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
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孝春
副组长:刘先进
成 员:聂永 俞景明 陶勇 沈祥 唐家俊
孙红兵 鲍学森 潘远成 孙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乡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综合协调工作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俞景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