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原民办教师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扎根农村,辛勤工作,教书育人,为农村教育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石堰学校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坚持以《裕安区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教龄认定和教龄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为准绳,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开展工作,严格认定程序,坚持“物证为主,调查为辅,人证为参考”的认定原则,严把申报关,坚持刚性认定,确保认定有依据、有条件、合程序。
为切实将“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这项惠民工作办好、办实,解决老民师老有所养问题,我校积极做好宣传、申报、核实等工作。经过各级调查取证和审核,青山乡第三批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我校共有3名人员符合条件,现进入最后公示阶段。

(石堰学校 刘永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