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乡中心学校关于贯彻实施《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
各中小学:
《通用规范汉字表》已于2013年8月19号由国务院公布。根据教育部等十二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教语信〔2013〕2号”、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件“皖教语〔2013〕7号”、区教育局文件“裕教秘〔2014〕1号”的精神,请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掌握《通用规范汉字表》内容,并在基础教育领域各门课程中贯彻执行。
注:《通用规范汉字表》一级字表列出3500个常用汉字,《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附录四“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是根据《通用规范汉字表》的一级字表制定的。
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中心学校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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