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9日上午六安市政府办、财政局、教育局、建设局等部门领导在裕安区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区长和区教育局局长、基教科领导陪同下,来到青山乡督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组实地查看了青山初中、石堰学校的安全工作档案资料,并对公路沿线的池塘堰坝的防范现场以及采取的防范措施给予高度评价。督查过程中领导们就如何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安全网络、宣传教育、警示标志、隐患排查、预警机制、家访假期对接、宣传报道、监控监管到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如下:
1、学校安全应当配备保安人员和适当的器材以及监控设备,在薄弱地点应加强防范,树立警示牌。
2、学生安全也是政府事,乡村校应当紧密配合,群防群治,联防联动。
3、对一些存在隐患的池塘应进行排查落实到人,消除隐患。
4、对暑期留守儿童,村校应当加强监管,工作重点前移,做到放假不放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