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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开展冬季安全工作大检查

编辑日期:2009-12-14  作者/编辑:青山乡中心学校  阅读次数: 次  [关 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全省学校冬季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于12月7日至12月17日期间在全省学校开展冬季安全工作大检查。
  
  据了解,本次全省学校冬季安全大检查重点主要是各地、各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重点是包保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校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后勤供应等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校内各种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除情况,重点是消防、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食堂卫生管理及防食物中毒、取暖及防煤气中毒、校内交通及校车的安全管理;预防极端天气对师生正常学习、生活的消极影响等方面;各地、各学校的应急预案、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情况;各地、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情况;其它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问题。
  
  本次检查分为市教育局组、高校组、民办高职高专组和厅直属中专组,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抽调部分高校和市教育局的分管领导与委厅相关职能处室相关人员组成9个检查组,赴全省各地进行安全工作大检查。检查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查看、随机访谈和现场反馈等多种方式进行。要求被检查学校(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做好迎检工作。到各市的省检查组至少应查看当地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各一所(其中必须包括农村寄宿制学校),并可随机进行抽查。各市、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学校的检查。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要求各检查组对检查重点要逐一检查到位;各被检查学校(单位)和检查组均要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由检查组带回上报委厅;各检查组要严肃认真地向学校(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并记录在案;各学校(单位)在被检查之后要及时向委厅写出整改报告,报告要详列整改措施及期限;各检查组在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必须向委厅提交检查组组长签名的检查报告,并在委厅召开的汇报会上汇报检查情况。检查工作全部结束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向全省通报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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