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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监督管理制度

编辑日期:2009-12-14  作者/编辑:青山乡中心学校  阅读次数: 次  [关 闭]
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全面推进教育的关键环节。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亿万少年的健康成长。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等部门要将教职工的师德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并常抓不懈。为了更好地锤师德,铸师魂,树师表,规范教师的言行,特制订师德师风督查制度。
  
  一、师德师风督查内容
  
  师德师风督查的主要内容有政治学习和活动情况,遵纪守法,以法治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廉洁从教,团结协作等。
  
  二、师德师风督查要求
  
  1.切实落实,采用定期检查和考核的形式。
  
  2.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检查和考核与教育教学的检查和考核同步进行,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应成为对教工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对教工的师德师风考核采用教师自查自评和教师互评,家长评议、学生评议,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4.工会、德育处负责师德师风的平时检查:
  
  (1)校行政、工会加强师德建设的各项活动。
  
  (2)德育处负责对教师的工作态度、以法治教、爱岗敬业等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等,撰写调查报告。
  
  5.师德师风纳入教师职务年度考评,并作为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将上报上级部门,并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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